深圳市龙岗区森鑫源职业培训学校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坪山某企业被罚20000元

最近,几张来自于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截图,刷爆了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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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深圳市安委会发布通报,一批违法企业(个人)受到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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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深圳市美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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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们都知道我在深圳市森鑫源学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10多年,是深圳叉车司机培训先进工作者,纷纷打电话来咨询我,现就大家最关心的两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持证上岗?

      主要有两大类作业人员: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共十大类: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共八大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国家法律有哪些处罚条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温馨提示:

      森鑫源学校是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成立的正规学校。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西环路,地铁长龙站A出口左转200米,交通便利。

森鑫源学校开设叉车、起重司机、制冷、电工、焊工、电梯维修、民航票务、会计、电脑、英语口语、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学历教育等培训课程,教学设备先进,是一所综合性、多层次、多功能的大型培训机构,也是社会各阶层人士求学进修的理想场所。

      作者简介:

      王跃飞老师,深圳叉车培训资深讲师,森鑫源学校元老级工作人员,2002年至今,在森鑫源学校从事深圳叉车培训工作,手机(微信同号):1343046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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